1)第7章 逛街_少女伏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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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收养一个小孩,并不是简单的事情。

  不仅需要获得家人的同意,按照规定,收养年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也应当获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想要收养方恒这个念头,林玉琴也是心血来潮忽然冒出来的。

  之前也是有些犹豫,因为这种大事,还没跟老公宋文成商量,但想想先跟警察问明下情况,却也是没关系的事,而且最好如果能够让女孩在家里多住上一段时间,增加互相之间的了解,那就更好了。

  结果,她获得了满意的答复,最短一个星期,最晚半个月,应该足以让人互相了解一些吧?

  林玉琴脚步轻快的回到屋内,见方恒依然在看着电视,但电视里却在放着广告,便说道:“方恒……我叫你恒恒吧!警察阿姨说,让你暂时在这里住几天,你觉得呢?”

  恒恒……

  还真是第一次有人这样叫他,听着实在是有些别扭,可要换别的叫,好像也没什么理由,只能默认了这个称呼,然后说道:“我没意见。”

  暂住就暂住吧!反正住哪不是住?方恒想着。

  见方恒同意了,林玉琴感觉第一步大功告成,接下来就要用方恒在这里暂住的这段时间,来让他感受到家的温暖,到时候就能同意被她收养了!

  在这之前,就先让她感觉下母爱吧!

  “星期天呆在家里也无聊,趁着时间还早,我们出去散步吧!”

  奇怪,怎么感觉这阿姨在他同意暂住之后,似乎心情就变更好了……是他的错觉吗?

  方恒想了想,觉得去逛逛街也不错,最近发生的事情比较多,脑壳都想疼了,出去散步,透透气,总好过坐在这里看无聊的动画片,遂即点了点头,应了下来:“好!”

  做出了决定,俩人就迅速行动起来。

  方恒能穿的衣服也就只有一件,现在正穿在身上,没什么好换的,而林玉琴则上了楼,换了件衣服,稍微梳理了一下,挎上包,便牵着方恒的手,出了门。

  五月份的天气还不算热,气温基本维持在二十三四的地步,算得上刚刚好,太阳照在身上也是暖洋洋的,不会感觉到特别热。

  出了门,到了大街上,林玉琴直接叫了辆车。

  当俩人上了车,林玉琴说出地址之后,方恒才忽然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以为的散步,跟林玉琴以为的散步,在意思上好像有些差异。

  他的散步,是真的散步,可林玉琴这散步,似乎并不是散步,而是准备出去购物?

  然而,此时既然已经跟出来了,那也就不好反悔不去,只能在车上坐着,很快就到了目的地——南岸步行街。

  虽然方恒来牙山市没多久,却也是略有耳闻,主要是女同事一旦说起逛街,这家距离公司只有几站路的步行街,必然是首选。

  这条步行街不算很长,但在牙山市却很有名,因为这里的店铺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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