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百二十一章:抓人_都市之前程似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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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雀东南飞夜总会,位于城市中心,从这个极其富有诗意的名字就能看出来,这个夜总会的老板一定是位华夏人。

  在这个国度每年都会有很多外国人,从四面八方涌入进来,为得都是谋求自己的一线生存之地,孔雀就是这一类人的代表。

  只不过,他谋求生存的法子比较特殊,他是用犯罪来谋求生存手段,长时间生活在刀尖之下,这让孔雀感觉到了厌烦。

  所以他铤而走险干了古斯这票,就是想拿到钱,然后归隐山林,退出江湖。

  对于孔雀这种人来说,退出江湖就像一个笑话,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即便他人能退,他的命也绝对退不了。

  本来已经从通风管道逃出来的孔雀,离逃亡就差一步的时候,就遇到了弗兰肯,你说这是不是他的命。

  是不是冥冥之中,有一只大手捏住了孔雀,不让他走。

  因为,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如果孔雀遇到的不是弗兰肯而是他的手下,他也有可能跑,可他遇到的就是弗兰肯。

  一刀划下去,孔雀吃痛手里的枪也跟着掉在了地上。

  弗兰肯挥舞着手里的尖刀,奔着孔雀的胸口就要刺,他是误认为孔雀是陈年的手下,想杀了他,换上孔雀穿着的制服,再上楼埋伏陈年。

  孔雀本想靠着这身制服从夜总会里混出去。

  结果,这制服反倒成了弗兰肯想杀他的原因。

  如果命运大师看到弗兰肯和孔雀厮杀的这一幕,估计已经笑得直不起腰了。

  弗兰肯的刀即将刺破孔雀的胸腔时,孔雀反手挣脱了弗兰肯的束缚,用背着的大包狠狠砸了对方的脑袋。

  咣的一声,沉重的背包砸在了弗兰肯的脑门上,他的脑袋重重一晃,血染红了弗兰肯的头发和脑门。

  孔雀迅速一个拦腰下潜,想抱住弗兰肯的腿,但是反被弗兰肯抓住机会,在肩窝上插了一刀。

  孔雀痛苦的发出哀嚎,他连退两步,假意撤退,实则是想趁着弗兰肯追击上来的功夫,刺出一刀。

  果然,弗兰肯中计,想乘胜追击的他,挨了孔雀刺出来的这刀。

  这刀正好捅进了弗兰肯的大腿。

  两个人捂着身上的伤口,退到墙边大口喘息。

  孔雀看着肩膀处不断流出来的血,觉得自己应该是跑不了了。

  弗兰肯犹豫了很长时间,最终决定还是撤退,反手推开身后的门,连滚带爬的钻了进去,流下了一串长长的血迹。

  他前脚进屋,后脚陈年就带着大部队冲了下来,陈年几人举着枪对准了已经无力反抗的孔雀。

  陈年从没想过孔雀会以这种方式被自己给控制住。

  他以为孔雀会殊死反扑,然后再次展开火拼。

  可现在,孔雀就这样,满脸写着倒霉,就这么被抓住了。

  陈年马上把他带回特勤部的审讯室,他要问的问题很简单,那就是古斯那笔钱还有那些金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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