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百三十四章 状元中的状元_NBA之神级球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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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2012赛季以来,NBA全明星新秀挑战赛就进行了改制。

  原本新秀赛的规则,是分成一年级对战二年级,但是多年下来,NBA高层发现,这种规则下,比赛的热度并不高,球票的销量远远没有后面两天的销量大。

  诚然,新秀挑战赛确实不怎么精彩,但是球票销量过低,还是会让NBA高层非常头疼。

  所幸,大卫·斯特恩在2012年将新秀挑战赛,从队伍构成上,进行了规则重置。

  每年的新秀名单依旧是一年级新秀与二年级生,但是球员全部打乱,由两位退役的NBA名宿模仿NBA选秀制度,交叉选人。

  11-12,12-13赛季的全明星新秀赛名宿,一直是T,NT死对头查尔斯·巴克利与沙奎尔·奥尼尔,今年则是改成了克里斯·韦伯与格兰特·希尔!

  NBA官方也在新秀赛名单公布之余,将希尔与韦伯的选人过程,以录播视频的方式公开。

  格兰特·希尔率先获得选人资格,也就意味着他拥有着“状元签”选择一位“状元”的资格。

  摆在他面前的,是这两个赛季的新秀们,虽然人数很多,但是希尔毫不犹豫。

  “我选择楚风,这是完全不需要动脑子思考的选人。”

  希尔用自己的第一个选人资格,直接拿下了2013届状元秀楚风:“这些名单里的其余所有人加在一起,都没有楚风优秀!”

  “那我必须得选择杨尼斯·阿德托昆博,他可不能跟楚风在同一只球队。”

  韦伯的第一个选择也非常直接。

  字母哥与楚风在魔术的默契程度,如果放在新秀挑战赛这只略带表演性质的比赛上,那韦伯队基本上就不用打了。

  出于比赛胜负考虑,韦伯必须提前将字母哥拿下。

  “没关系,你选走了阿德托昆博,我的第二选择就是安东尼·戴维斯。”

  格兰特·希尔显然是有备而来:“杨尼斯可以跟楚风完美搭档,戴维斯会更加适合楚风的风格。”

  在希尔看来,字母哥更多时候就是一个吃饼天赋型内线,这种类型定位的话,浓眉哥显然比字母哥更适合楚风。

  而且效果一定会更好。

  还有最关键的一点在于——选中了浓眉哥,希尔这边已经拿下了这两年选秀大会上的两位状元秀!

  “戴维斯是个不错的选择,但是你错过了更加优质的人选。”

  韦伯一点不慌,用第二选择权,直接拿下了2012-13赛季的最佳新秀——达米安·利拉德!

  论后卫即战力,这两年的新秀当中,除了楚风,就只有利拉德可以独当一面!

  而且楚风可以跟字母哥打出配合,利拉德+字母哥不见得就会比楚风+字母哥差!

  希尔第三选择将本赛季连续两个月的西部月最佳新秀奥拉迪波拿下,至于这个选择,希尔的解释也很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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