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百一十五章 主动认罪_长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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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回去的路上,柳逸其实已经大致猜到个案子,他们会如何做准备供词了,自然是这样安排的,这么大一个县令被人无情残杀,这个替死鬼份量自然很大。

  你总不能拉出一个无名小辈,然后说,因为史清县令训斥了他几句,抑或是打了他一顿,然后这无名小辈呢,趁着月黑风高的夜晚,就把这个史清县令给除死了,这样显然是解释不过去的,毕竟史清县令的那些护卫可不是吃干饭的。

  说到这群护卫还真是可怜的很,不管他们当时护卫是走神了,还是努力了,反正呢,迎接他们的命运只有一个字,“死”!不管你当时有多么忠心,这个不管的,只要你护卫的主子死了,那你也得死,而且这种死,最轻的结果就是你一个人死去,最惨的结果还得拖上家人。

  而如果敌人来袭,你把主子护好了,主子活着,你死了。那结果就完全不一样了,你的死就变得很有价值了,不但家人会得到优待,而且只要主子家不倒,像这种救命之恩,人家可是会记一辈子,你的家人不能说一辈子衣食无忧,但绝对有口饭吃。

  所以,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护卫如此拼命护主了。因为如果主子死了,自己活着,抓回去一样是死,而且死了也白死,若是用自己的命,把主子护住了,自己家人的幸福也就来了。最次,主子没有护住,也是有抚恤金的,也不算白死。

  扯远了,回到正题。对于这史县令的死,他们是这么安排的,这陈让贪墨公款,鱼肉百姓,但扬州城整个官员都是尸位素餐,毫无作为,没有一个敢站出来反对,或是向朝廷检举。

  即便上一次朝廷得知了一些风声,这些官员依然不敢言说,致使陈让内心变得无比膨胀,以为这扬州地就是自己的天下,做事更是变本加厉,毫无任何底线,简直就是把整个扬州城的官员当成自己私兵,完全一幅皇帝的作派。

  这扬州城的官员那是被欺负惨了,但是碍于陈让的手段以及他情报网的能力,所有官员那是敢怒不而敢言,这时候英雄人物出现了,那就是海清县的史清县令,这位史县令抱着必死的决心把陈让的事例写到一本奏书上。

  可是还没有等史清县令把在奏书寄出去,这陈让便已经得知了这个消息。这个时候陈让,那是完全不知道“王法”二字怎么写了,竟然雇用杀手,直接把史县令给杀了,当时还想着把史县令的家人全都死了,要不是护卫拼命护住,只怕史县令的家人也是一个不留,全都死光了。

  这么好的一个县令,就是因为揭露某人的真实面目,竟然招到了残忍的诛杀。更可气的是,这陈让为了史县令的死,能向朝廷有个交待,竟然说是黑暗势力所为,简直笑话,扬州百姓最是遵守国法,有违大隋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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