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九二四章 意向_大明新命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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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祯十四年二月二十七日,就在抵达旅顺口的第五天中午,何廷斌与科恩两人领着他们的几个从人,搭乘袁进亲自带队的第二波前往瀛洲岛方向的移民船队匆匆离开了。

  在他们离开前的几天里,杨振与荷兰东印度公司长崎商馆的执事科恩,在何廷斌的翻译之下初步达成了一项协议。

  在初步达成的协议里面,杨振原则上同意了科恩之前所提出的要求,即金海镇向荷兰东印度公司开放瀛洲岛西归浦港,允许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商船在西归浦停泊并自由贸易的要求。

  但是作为交换条款,荷兰东印度公司每年要向瀛洲岛方向无偿提供硫磺两千担。

  在此基础上,双方同意共同探讨将来联合出兵倭国,共同争取完全自由贸易地位的可行性。

  作为共同出兵倭国争取双方权益的前提,杨振同意出兵五千人并炮船五十艘以及随行补给船只若干,要求荷兰东印度公司至少出兵一千五百人炮船十艘及补给船若干。

  同时杨振承诺,一旦达成共同出兵倭国占领九州岛的目的,双方均分九州岛诸藩土地及附属一切人口城池与财物。

  整个协议之中,除了第一条是已经确定下来的之外,其他的全都是意向。

  这个科恩虽然是荷兰东印度公司长崎商馆的执事,也是荷兰东印度公司大员评议会的成员,但是对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巴达维亚总部来说,他只是一个小角色。

  他根本无权代表荷兰东印度公司,与杨振这样的人物达成任何涉及整个东印度公司的协议条款。

  所以双方最后达成的所谓协议,其实只是一个供荷兰东印度公司大员评议会以及巴达维亚总部讨论的意向书而已。

  虽然科恩本人很动心,但是他什么也决定不了,只能保证尽快将杨振提出的条款,送回大员,由大员评议会决定是否向巴达维亚报告。

  也因此,在双方搞清了对方基本的底线、要价和能力之后,科恩就迫不及待地要赶回大员去了。

  而他之所以如此上心或者说卖力,是因为他要弥补长崎突发的瘟疫对长崎商馆所造成的的巨大损失。

  其中当然也包括为了换取足够上百人活命的粮食和淡水,而不得不拿出来交换给瀛洲岛方面的“拿骚号”。

  他很清楚,对大员评议会以及巴达维亚的荷兰东印度公司东方总部来说,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造成的损失,这个损失都会记在他的头上。

  为了挽回损失,或者说将损失减到最小,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提出一个能给荷兰东印度公司带来更大利润的计划。

  他原本是想通过与杨振达成一项开放港口通商的条款,来弥补自己的过错,弥补已经造成的损失,但是没有料到,杨振竟然向他提出了一个更加具有诱惑力也更加具有震撼性的计划。

  作为荷兰东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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