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一零零一章 归航_大明新命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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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返航的途中,他不会这样做了。

  而且,除非幕府拒不履行已经达成的和约,或者说在来年十月之前,不把第二批金银物资送到瀛洲岛交割,不然的话,杨振至少在来年十月前,都不会再跟倭人交战。

  杨振已经很明确地把自己的这个想法,告知乐麦阿了。

  如果乐麦阿及其所领的荷人舰队节外生枝,那就是荷人舰队自己的事情了,杨振及其部下船队不会再参与其中。

  事实上,这样一来,弹药即将告罄的荷人舰队,就是想再沿途劫掠一番,也不敢轻易出手了。

  因为,他们最终跟幕府方面达成的荷日和约,看起来虽然没有杨振船队收获多,可是迫使幕府在支付战争赔款之余,继开放长崎通商之后,又开放大坂、尾张、骏河、浦贺四地通商,由过去的一口通商一变而为五口通商,也算是非常难能可贵了。

  他们也不想轻易违约,从而给予德川幕府废除五口通商条款的口实。

  就这样,九月二十八日傍晚,乐麦阿与杨振率领的联军大船队,在离开多摩川出海口海域之后,一路浩荡南下。

  除了次日中午在尹豆大岛附近停靠补充了充足的澹水之后,整个船队果然如约,没有再在沿途袭击过倭人海岸,而是沿着海岸线附近,径直一路航向西南。

  十月初三日上午,联合舰队的船团绕过九州岛的东南角,进入大隅海峡所在海域。

  当日中午,整支船队在大隅海峡以南如今隶属荷人的种子岛北段西侧停泊休整。

  杨振自己金海镇的船队,在已有荷人留驻经营的种子岛停靠了一个晚上,为自己的船队补充了澹水、制作了干粮,同时也在这里与乐麦阿率领的荷人舰队分别。

  十月初四日一早,与荷人舰队划分好了双方权益与界限的杨振,在乐麦阿、科恩、汤玛士佩德尔以及何廷斌等人的目送之下,登上瀛洲号,扬帆起航,向西而去。

  金海镇在倭人九州岛及其附属海域的权益,与荷兰东印度公司在此地的权益犬牙交错,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纷争,杨振提前与乐麦阿等人做了划分。

  长崎港的出岛,当然仍为荷兰东印度公司所属荷兰商馆所有。

  不过明人商船到长崎贸易的权利,仍然要得以延续,并由倭人与荷人共同保障。

  当然了,在短期内,杨振自己或者金海镇是不会派商船到长崎或者倭国其他地方贸易的。

  因为杨振以及金海镇所需要的东西,比如金银、稻米、硫磺,包括铜料,这一次都从倭国九州岛的西南诸藩身上以及德川幕府身上得到了。

  而且接下来的四年里,德川幕府每年都需要按约到瀛洲岛交割二十万两白银、十万石稻米以及五万石硫磺,这些东西远远要超过了通商贸易所能得到的份额。

  既然如此,至少在接下来的四五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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