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1章 县令授职_隋唐大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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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最重要的。

  能当个捕快倒也不错,毕竟这是个正式工,不是那种临时工协警联防队什么的。

  “多谢县令厚爱,小的也愿意为朝廷效力。”罗锋很识抬举的道。

  见年轻人如此识时务,张仪臣很满意,让一个十六岁的年轻人当捕快,这都是他的破例提拔了,若是对方不识相,那就未免让他没面子。

  “很好,那本县就正式任你为本县之捕快,许你十天假期回家,十天之后回县衙报到做事。”

  罗锋拱手拜谢,“多谢县君提拔!”

  下面一片羡慕的议论之声,在那些贵族官员眼里,一个捕快当然轻微之极,可在普通百姓眼里,这身着皂衣的捕快那可是官差是公人,是吃皇粮的。不但威风,而且还是个铁饭碗呢。

  罗锋如此年轻,居然就已经得县令亲自授为捕快,这可是足够让人惊叹羡慕的了。

  不过有擒蓝面贼之功,众人羡慕之余倒也服气,人家虽然年轻,可人家有本事啊。

  甚至大家还对这少年捕快有了些期望,希望以后县中的治安能够好些,能够杀一杀那些贼匪的嚣张,还县里几分安宁。

  ·······

  从县衙出来的时候,罗锋和三叔他们一人背了个袋子,里面都是刚获赏的钱帛。

  “回家吗?”肩膀上沉甸甸的,可小七却很高兴,目光还十分警醒的左看右望,生怕别人把他的赏钱偷了是的。

  罗锋看了看自己肩上的钱袋子,问秦琼,“表哥是先回历城吗?”

  “也不急于这一时半会了,我打算今天先跟你回家,去看望下姑母。”

  “多谢表哥,母亲要是见到表哥肯定会很高兴的。”

  罗锋想了想,“我打算先去买些粮食然后再回家,如何?”

  “好啊。”秦琼没有意见。

  罗三叔他们也赶紧道,“我也要去买些粮食。”

  “我也去。”其它几个同乡也道。

  路上大家一直傻笑着,虽然赏金最后打了折扣,可他们一人最后也得了八贯的赏金了。

  这可是一大笔钱。

  “这么多钱帛,要是全换成粮食,够我们一家吃上一两年了。”三叔感叹着道。

  县城不大,几家商铺全都集中在城东的市场里,那是一个封闭的坊市,一条十字街将坊市一分为四,沿街开着各式各样的商铺,麻雀虽小,可五脏俱全,各式各样的店铺倒也齐全。

  秦琼先去了一家金银铺子,这家店铺是打造金银首饰器物出售的,同时也做诸如金银兑换,兼放贷抵押这样的业务。

  他们进来,立即有掌柜的过来招呼。

  “掌柜的,帮我把这些绢和布都换成铜钱。”

  出门在外,秦琼嫌绢和布携带麻烦,便要求兑换成铜钱。

  在本朝,绢和布其实都是和钱一样做为货币流通的,而金与银倒反而并不是货币。说来钱帛兼行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中原王朝历来铜开采少,铸币成本高,导致铜钱总量太少,钱不够用,于是只能钱帛兼行。

  “好的,我先看下成色。”掌柜的很客气。

  秦琼的一百一十贯赏金,实际上只拿到十贯的铜钱,以及价值百贯的绢和布,但绢布是以官价给的,而市价实际才只有五分之一。

  绢和布一匹匹摆出来,成色倒是不错,县里的人没有糊弄他们。

  “成色不错,若是全换成肉好,可换二十贯,若换白钱,可换三十贯,不知道军爷换哪种?”掌柜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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