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44章 心思(五)_唐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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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启行了么,停下来的车子在马蹄踏踏声中,再次出了咕噜噜向前的颠簸和震动。

  紧贴在狭小黑暗空间里只留几隙余光的马思云,也再次松开手中握持的短刃,然后又觉得身上数处已经包扎好的伤口,再次的抽痛和慢慢浸湿起来。

  其中肩上的刀伤,那是他在一处酒肆当中装成送酒的堂人,冒死突入一众扈从当中,亲手刺死一名草贼大头目时,被垂死挣扎的对方所留下来的纪念;而位于肋下的箭创,则是在他掩护另几名同伴,摸入草贼高层想好的私宅大杀乱杀时,被赶来草贼弓手齐射射中的结果。

  当然了,对于曾经习惯了与尸体和死人为伍的他,这些狭促局限的困难和身体上的额煎熬,其实根本算不上什么。

  他原本只是扬州地方大族李氏中,一个只知其母不知乃父的奴婢,多次偷情和野合之后留下的孽种,理应很早就被赶出门去自生自灭;因为生的又有些形貌迥异,而被即将出仕的李公家将给看中挑了去,以家生子的身份开始自小操习武艺和兵械。

  进而在一众背景相近的同龄人当中,以对自己和他人都足够凶悍、狠利的卓异表现脱颖而出,就此跟了那名家将姓马而当作徒弟来培养;因为自小就被输灌以尊卑有别,为了主家安危不惜此身的“忠义”信念,

  因此,从十五岁亲手杀了第一个抗租逃匿的佃户起,就开始用在打击李氏大族的对头和剪除异己之上,以毫不留有余地的果决作风,而迅压过那些老人一头,而被派到了李公的身边来。

  至少在他的眼中,无论是贩夫走卒还是达官贵人,无论是贵庶良贱之属,其实和挨宰的猪羊并没有什么两样;只要被割开了喉咙或是砍掉了手脚,就会流血,就会惨叫,就会哭泣和哀求、告饶,乃至屎尿齐流的变得污秽不堪。。。

  最终在杀掉了一名碍事商人满门之后,他也得到当主李公的赏识和亲自嘉勉,嫌他原本的马云、马阿大之名不好听,而多赐了一个思字;还一时兴起的让自己的侍女九秋,替他完成男人的启蒙,而第一次体会到了女色的滋味和个中的美好之处,这也是他刻骨铭心感怀再三的莫大恩德啊。

  虽然他在事后不久,又因为泄露主家机密出奔的理由,被下令亲手扼杀肢解了这个曾经饱尝滋味的侍女,而将九秋那死不瞑目的头颅带回来复命,才知晓并没有什么泄密和出奔,这只是对他是否忠心可靠的一次合格试探而已。

  因此,现如今他们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死难的李召公、李使君报仇,而伺机潜入广州城内准备刺杀草贼之的黄逆;也可以说是早已经安排好一切后事而不惜舍弃一切的死士了。

  按照那些大人们的说法和评价,于这污浊不堪的当世而论,他所侍奉这位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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