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斯时何时?战乱之时! 三八四 戴春林_崇祯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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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自家店面的时候,差不多已经是申时了,差不多是下午三点左右的光景。

  日光已经西斜,洒落在街上,一片淡淡的金黄。

  人烟繁盛,商业兴荣,店铺林立,谁能想到,十年之后,便是甲申天变,天崩地陷的末世?

  白墨和那家丁早就已经回来了,正自在门口等着。

  瞧见他,董策顿时便是眼前一亮。

  “好一个俊俏人儿!”

  不光是他,别人见了白墨,几乎也都是生出这等想法来。

  这小书童之前脏兮兮臭烘烘的,这会儿洗干净了身子,却是唇红齿白,容貌俊俏,尤其是一双桃花眼,董策看了心下都有些不爽——你一个男人,眼睫毛这么长是要死啊!

  加之他又换了一身月白色的长衫,头发也束了起来,更是衬得温润如玉。有那路过的百姓,尤其是女人,少不得一双眼睛便是在他身上打转,更有些女人,三四十的年纪,也不顾忌什么,一双眼睛狠狠的盯着他,看的垂涎三尺,恨不能要把他和着口水一口吞到肚子里面去。

  倒是白墨,毕竟年纪不大,给看的很不好意思,俊脸都有些发红,脑袋也越来越低。他旁边的那家丁在那儿幸灾乐祸的笑。

  {一}本读{小}说那些女人看他不要意思,便越发的欢喜这小郎君,火辣辣的眼光肆无忌惮。

  俗话说,姐儿爱俏,其实何止是那些卖笑的姐儿爱俏,全天下的女人,有几个不爱俏的?倒不是说谁庸俗,这是本能天性,就跟人莫不贪生恶死一样,看到美好的事物,自然而然便是生出了好感来。所以长得俊俏的男子,长得漂亮的女子,天生就占了许多便宜。

  董策心中暗自感叹,这才是十一二,怕是毛都还没长齐,都已经是如此让人看得垂涎,等到再大一些,怕不得是个颠倒众生的妖孽?

  这得亏是被自己搭救了,若是没被自己发现的话,以他的姿色,怕是迟早要给卖到相公堂子里面了。

  见董策过来,白墨两人赶紧行礼,董策摆摆手示意免了,问道:“你家公子的尸骨,都收敛了?”

  “收敛了。”终归是小孩儿心性,想到方才收敛尸骨时候自家公子的惨状,白墨眼圈儿便又是一红,却道:“老爷,收敛了他的尸骨之后,他便已经不是小的的公子了。从此之后,小的专心伺候老爷,绝不敢再有二心。”

  “咳咳……”

  伺候那两个字让董策产生了一些不好的联想,这年头儿,达官贵人不喜欢女人的有,不喜欢玩儿相公的却没几个,这个……

  其实还真是他多想了,总归还是不太习惯一些用词,伺候用在此处,实在是毫无歧义。其实这年头儿,达官贵人基本上都是把下人给当成器具看待,压根儿就不当人,便是再怎么羞涩的大家闺秀,在和自家夫君换好的时候,也是会允许旁边有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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