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7章 正 己 (7)_蔡元培论人生·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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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李凤①使人蒙虎皮,怖其参军陆英俊几死,因大笑为乐是也。夫吾人以一时轻忽之故,而致违平等之义,失同情之真,又岂得不戒之乎?

  古人常有因狎侮而得祸者。如许攸恃功骄慢,尝于聚坐中呼曹操小字曰:“某甲,卿非吾不得冀州也。”操笑曰:“汝言是也。”然内不乐,后竟杀之。又如严武以世旧待杜甫甚厚,亲诣其家,甫见之,或时不巾,而性褊躁,尝醉登武床,瞪视曰:“严挺之乃有此儿。”武衔之。一日欲杀甫,左右白其母,救得止。夫操、武以不堪狎侮而杀人,固为残暴;然许攸、杜甫,独非自取其咎乎?

  历史中有以狎侮而启国际间之战争者。春秋时,晋郤克与鲁臧孙许同时而聘于齐;齐君之母萧同侄子,踊于棓而窥客,则客或跛或眇。于是使跛者迓跛者,眇者迓眇者,萧同侄子笑之,闻于客。二大夫归,相与率师为鞍大战。齐师大败。盖狎侮之祸如此。

  其狎侮人而不受何种之恶报者,亦非无之。如唐高固久在散位,数为俦类所轻笑,及被任为邠宁节度使,众多惧。固一释不问。宋孙文懿公,眉州人,少时家贫,欲赴试京师,自诣县判状。尉李昭言戏之曰:“似君人物来试京师者有几?”文懿以第三登第,后判审官院。李昭言者,赴调见文懿,恐甚,意其不忘前日之言也。文懿特差昭言知眉州。如斯之类,受狎侮者诚为大度,而施者已不胜其恐惧矣。然则何乐而为之乎?

  是故按之理论,验之事实,狎侮之不可不戒也甚明。

  选自《华工学校讲义·德育篇》蔡元培

  戒谤毁

  人皆有是非之心:是曰是,非曰非,宜也。人皆有善善恶恶之情:善者善之,恶者恶之,宜也。唯是一事之是非,一人之善恶,其关系至为复杂,吾人一时之判断,常不能据为定评。吾之所评为是、为善,而或未当也,其害尚小。吾之所评为非、为恶,而或不当,则其害甚大。是以吾人之论人也,苟非公益之所关,责任之所在,恒扬其是与善者,而隐其非与恶者。即不能隐,则见为非而非之,见为恶而恶之,其亦可矣。若本无所谓非与恶,而我虚构之,或其非与恶之程度本浅,而我深文周纳之,则谓之谤毁。谤毁者,吾人所当戒也。

  吾人试一究谤毁之动机,果何在乎?将忌其人名誉乎?抑以其人之失意为有利于我乎?抑以其人与我有宿怨,而以是中伤之乎?凡若此者,皆问之良心,无一而可者也。

  凡毁谤人者,常不能害人,而适以自害。汉申咸毁薛宣不孝,宣子况赇客杨明,遮斫咸于宫门外。中丞议不以凡斗论,宜弃市。廷尉直以为遇人,不以义而见疻者,宜与痏人同罪,竟减死。今日文明国法律,或无故而毁人名誉,则被毁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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