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31章_宋氏家族全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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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气氛中顺利地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关于中国长春铁路之协定》、《关于大连之协定》、《关于旅顺之协定》、《关于中苏此次共同对日作战苏联军队进入中国东三省后苏军总司令与中国行政当局关系之协定》等,并向世人作了公布。

  当时的《中苏友好伺盟条约》全文共分八个部分,兹简摘如下,以飨读者:

  一、中苏友好伺盟条约之签订目的,在求中苏共同对日作战至完全胜利为止,并求防止日本再度侵略。条约中规定,如他日任何一方再被日本攻击,另一方即予军事援助。至于缔约国在联合国宪章下所有之权利义务,则不受本约之影响。本约有效期为30年。

  二、苏联对华3项声明。第一,苏联声明,给予中国以道义的军需的及其他物质上的援助,此项援助完全给予中国中央政府,即国民政府。第二,苏联重申尊重国民政府在东三省之完全主权及领土行政之完整。第三,苏联声明,对于新疆问题,苏方无干涉中国内政之意。

  三、外蒙问题。中国政府声明,日本战败后,外蒙如依公民投票证实其独立愿望,中国当承认外蒙独立。苏联声明,苏方将尊重外蒙之政治独立与领土完整。

  四、关于中东路及南满路问题。中东及南满两路之干线(合称为中国长春铁路)由中苏共同经营,以30年为期,期满无偿归还中国。该路纯为商业性质之运输事业,其路务由中国政府组织,不由铁路自办。除中苏两国共同对日作战期外,该路不运苏联军队。

  五、关于大连问题。中国政府宣布大连为自由港,对各国贸易航运一律开放。大连一切行政权利属于中国,惟港务长由苏籍人员担任,开放期定为30年。

  六、关于旅顺问题。在中苏旅顺协定有效期30年内,以旅顺口为中苏共同使用之海军基地。该地区民政归中国管辖。在该区域内设中苏军事委员会,以处理有关共同使用等问题。

  七、苏军进入东三省后之行政问题。国民政府派遣代表及助理人员在业经收复区内设立行政机构,并指挥之。国民政府并派军事代表团,常驻苏军总司令部,以资联系。八、苏联军队撤退问题。斯大林声明:在日本投降后3星期内开始撤兵,最多3个月内苏军全部自中国东三省撤出。

  就在当时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签订之际,第二次世界大战亦宣告结束了。

  第十六章沉浮末路

  1.“想中央盼中央,中央来了更遭殃”

  1945年9月2日,丽日高照。

  日本东京湾,风平浪静,蔚蓝色的大海显得格外温柔和祥和,海鸥在大海的上空追逐嬉翔。

  蓝色的海面上,此时停泊着一艘美国的密苏里号战舰。此刻,就在这艘战舰上,日本正式签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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