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讲给威廉·巴尔听。
案件并不是那种力挽狂澜的类型。
布鲁克林的讲述听的威廉·巴尔忍不住点头。
‘纽约司法界超新星’的法他也有所耳闻。
“成为法官后,我有丰富的庭审经验。”
关于这一点,就更不用多了,一句话足矣。
哪怕是与布鲁克林再不对付的人,提及布鲁克林的业务能力,也只有竖大拇指的份儿。
一个被整座城市接纳,被人们自发地冠以‘忒弥斯’这种法律与正义的象征的称号,足以见得布鲁克林的业务水平。
然而联邦并不是个看能力的地方,联邦也不是谁能力匹配或更胜一筹谁胜任更高职位的地方——事实上任何地方都不是这个道理。
职位高低从来不是以能力挂钩的,职位的获取更从来不是凭借能力来获取的,至少不是与职位对应业务本身相关的业务能力。
因此,布鲁克林的业务能力其实也只是一种公众场合夸赞对方的礼节性借口罢了。
真正令人在意的,是这背后所代表的力量——一整个城市的人‘自发’称赞一个人,这代表了这个被称赞的人对这座城市的掌控力度。
但人们见到布鲁克林总不能夸‘哎呀,布鲁克林法官,你对纽约的掌控真的很厉害’。
所以人们见面只能‘哎呀,这不是布鲁克林法官嘛,纽约人公认的‘忒弥斯’,哈哈哈!’
话不一样,但结果是一样的,听懂的跟听不懂的各有收获。
布鲁克林自然是明白这个道理的,就连他自己在招人时,不也不仅仅是考量应聘者的业务能力吗?
他要鲍勃是为了鲍勃的业务能力吗?
当时的鲍勃,不,哪怕是现在的鲍勃,不要全联邦,就是全纽约州,纽约市,随随便便都能找出一大堆比他更专业的人来。
他看重的是鲍勃对他的忠心!是鲍勃的规矩与本分!
专业能力可以培养,这些却很难培养。
他要哈里森是为了哈里森的业务能力吗?
是,但不全是。
哈里森的业务能力只占一部分,更多的原因是哈里森身份清白。
同样的道理,布鲁克林想让威廉·巴尔选他成为特别检察官,就不能仅仅拿出业务能力来。
这其实有点儿像应聘面试。
许多应聘者会下意识认为只要自己将业务能力表现得足够强,就能被挑中,但实际上根本不是这样的。
面试中恰当的表现业务能力,让面试者知道你的业务能力足以匹配招聘职位就够了,剩余时间不要浪费在继续表现业务能力上,多表现点儿其他能力。
比如跟面试者是校友,比如跟面试者喜欢同一支球队……这都是可能被选中的‘能力’。
布鲁克林需要的比面试被选中更难,他需要‘面试者’威廉·巴尔给他充足的自由,能够为他‘保留职位’的同时,还不会对将来万一他‘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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