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信纸跟信封也是安妮选的,颇有些古典意味在其郑
布鲁克林在见到这一大堆东西时,就嘲笑地问过安妮,怎么不买一把羽毛笔跟它们搭配使用,被安妮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如果用电脑,写的是邮件,以布鲁克林不俗的二指禅威力,还是比较轻松的。
可现在是纯手写,要思考措辞,要真情实感,还要笔迹优美,这就有点儿为难布鲁克林了。
虽然婚礼上邀请的宾客都是亲朋好友,可亲朋好友带来的亲朋好友不一定是他的亲朋好友啊。
在给亲朋好友写信时,他还能有一种新奇有趣的体验,假装自己是电话出现之前的人,跟收信人是笔友……想象着几个好友昨婚礼上的表现,布鲁克林下笔如有神助,刷刷刷就写满了一整页信纸,十分流畅。
轮到亲朋好友带来的亲朋好友时,布鲁克林就抓瞎了。
就像学渣面对最后一道数学大题一样,抬头,左右四顾,伸长脖子往‘同桌’安妮那里瞅瞅,低头写两个单词,又停下来,再抬头,起身去倒杯水,上个厕所,那点儿吃的……
半才憋出两行来。
安妮刚开始写的很慢,被布鲁克林落下有一半,结果现在已经反超了。
见布鲁克林难受的样子,安妮看向他的眼神格外复杂。她仔细检查了布鲁克林写的信,发现布鲁克林之前的信写的很有个人风格。语言幽默风趣,遣词造句严谨,严格遵守书信格式的同时,书写风格又很自然。
就像在跟最熟悉的笔友沟通一样。
再看那难产的书信,短短两行,用时一时,飘逸自然的手写体不见了,只有两行僵硬的好像失去灵魂的字母,遣词造句有明显的刻意修饰的痕迹,读起来就十分虚假。
安妮干脆拿下布鲁克林手里的笔,将印章跟火漆交给他,让他帮忙封口。
这个活计好!
布鲁克林大大地松了口气,凑上前亲了一口。
“还是你了解我。”
他眼含笑意的赞道。
安妮看向布鲁克林的神色却十分复杂。
迎着安妮的目光,布鲁克林缓缓收敛了笑容,他皱着眉思考着,拉着安妮的手让她跟自己面对面,出声问道“怎么了,安妮?你似乎有什么话要对我?”
安妮抽回手,道“没什么,只是以前不知道,现在才发现……”她指了指被布鲁克林写废的信纸。
“你以前不会这样的。”安妮低声了一句,似乎是感叹,又似乎是自言自语。
布鲁克林摇摇头,不赞同安妮的法“我根本不认识他们,就算认识,也根本不熟,有些甚至只是见过,昨是第一次交谈,我们交谈的唯一内容就是‘感谢你来参加我们的婚礼’跟‘能来参加你的婚礼是我的荣幸’?这让我能对他们产生什么感觉?”
“我总不可能靠着这两句话就跟他们成了好朋友吧?”
安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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