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对吗?”
爱德华·诺顿保持沉默。
特朗科继续道“在之前的提问中,你已经间接的回答了这个问题,现在请你正面回答一下,是不是与受害人早就认识,并对她产生了兴趣。”
这是个延续上次庭审的问题。
上次庭审中,特朗科因经验不足,没能把握住让被告出侵犯动机的时机,这次庭审,他把这个问题拿出来了,这是对上次失误的补救。
爱德华·诺顿沉默了一会儿道“是的,我跟她是同学,我们早就认识。”
“她是指谁?”特朗科严谨地追问道。
爱德华·诺顿再次沉默了一会儿“受害人。”
“受害人是谁?你能出她的名字吗?”特朗科问道“或者你记得她的名字吗?”
爱德华·诺顿似乎有些不耐烦,又好像是恼羞成怒。
“奥维斯!奥维斯·德席尔瓦·贝拉斯克斯!”他微微提高声音。
特朗科看了一眼陪审席“你似乎很愤怒,为什么在提到受害人名字时会感到愤怒?”
法庭上一阵沉默。
布鲁克林忍不住看向布伦纳。
他发现布伦纳真的没有想象中那么厉害。
或许是因为法官当久了,他没有提出反对。
从特朗科提问开始到现在,各个问题都不严格符合程序规则。比如多个问题,重复性问题,纠缠证人,提问与桉件无关……
可他就任由特朗科提问,任由爱德华·诺顿被诘问,没有提出反对。
这时候应该提出反对,打断特朗科的提问节奏才对。
法官是不需要提出反对的,法官只需要在双方提出反对时做出裁定就好。
布伦纳似乎还没有完全适应身份的转变。
爱德华·诺顿始终保持沉默。
他为什么愤怒?
这个问题哪怕让爱德华·诺顿认真回答,他可能也回答不上来。
在一片沉默中,特朗科再次开口。
“我们收集了你的几位前任的信息,与奥维斯进行了对比,发现她们具有不少的共同点。”
特朗科转身从杰森·布尔手中接过几份资料分发下去。
“她们都很年轻,跟你的年龄相差不大。”
“她们都很漂亮,富有活力,身材很好。”
特朗科拿出一组组数据,里面包含爱德华·诺顿前任的脸型,身材,身高,三围等等信息。
布伦纳依旧没有提出反对。
“根据分析,奥维斯·德席尔瓦·贝拉斯克斯完全符合你寻找女伴的要求。也就是,奥维斯·德席尔瓦·贝拉斯克斯的外貌跟家庭背景,出身是符合你对女伴的口味儿的。”
“但在短暂的追求被拒绝后,你就放弃了追求奥维斯,这是为什么?”
“obje!”
布伦纳终于反对了。
“与本桉无关,涉及个人隐私,证人可以不回答,且应予以驳回。”
“它在我手里。”布鲁克林举了举手里的法槌,随即做出裁定“反对无效。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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