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十四章 妈,我恋爱了!_都市最强神豪修仙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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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悠。

  因此,她买东西都不敢在黑墨城买,更不敢下山,因此才联系了远在亚特兰城的龙门商行送货。

  不是她眼光高,实在是如今的时代不适合修行者成亲。

  普通人淬炼一口先天之气都要二十年到三十年,这还不算之前在后天境所花费的时间。因此跨入炼气期后,基本都成了油腻大叔甚至老爷爷。

  家族给自己挑了个最年轻的,都有四十多快五十岁了。与自己以二十四岁的年龄踏入炼气的天资相比,根本没可比性。

  犹豫了片刻后,她终于拿起了传信玉符来。

  “爹、娘,你们不用说了,我死也不会成亲的。我的目标是成仙……”

  “你这死丫头,成什么仙啊。虽然你有些资质,但也不看看古往今来有多少能顺利成仙的。再说你已经踏上修仙路,寿命得到延长,成亲修行两不误,何必耽误自己的青春呢?”

  “不,我绝不成亲。我们家族隐世太久了,消息闭塞。我听说外面有很多大宗门,以我的资质一定可以拜入山门,得到更好的培养。”

  “哎呦,你这死丫头,真是白养你了。再不回来,你信不信娘死给你看?”

  “你死我也死,看看谁死得快。”

  “你……”

  “爹、娘,你们不用说了。我江明月心比天高,我的终身大事谁也不能替我决定,哪怕是我的父母。若此生无法成仙,即使成亲又如何?到头来也不是一捧黄土。成亲与不成亲又有什么区别?”

  “你……”

  江明月的父母被气得不轻,正在一家人吵架的时候,敲门声传来。

  “爹、娘,你们等等,我取……我一个朋友来了,我去开下门。”

  “朋友?是不是男的,女儿啊,难道你自己在外面找到了喜欢的人?他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样子,家境又如何,什么修为?”

  “呵呵,你们想多了,放眼这天下,哪个臭男人能配得上我江明月?除非我死,让他们娶个尸体回去……”江明月边说边打开洞府石门,见到了门外站着的一道修长的身影,不由得呆住了。

  剑眉星目、蓝发及腰,精致的五官仿佛上苍雕琢,即使女子与之相比,多数也要汗颜。

  这是……男人?

  天呐,怎么会有这么帅气的男子,还这么的年轻,这么有气质?

  “混账,混账,江明月,你这说的什么混账话,我告诉……”

  “妈,我……我恋爱了……”

  江明月的老娘正在发飙,忽然听到女儿这句话后,惊得一愣一愣的。

  “什么?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她迫切地问道,怎么会这样,女儿前一刻还要死要活的,提到男人恨不得自尽的架势,一转眼儿居然就恋爱了?

  “江明月,我告诉你,你不要再想着糊弄老娘,你……”

  啪!

  江明月直接将手中的传信玉符捏碎,目光始终盯着站在门口的送货小哥儿。

  “你好,你好?你的货到了,前辈,你听得到我说话吗?”

  叶轩心中有些惋惜,这女子也是极美的。

  在他的心中,梅丽丝就如同三千万的顶级兰博基尼VR,而眼前的女子则能媲美两千三百多万的兰博VEN。

  同样属于顶级的类型,而且她与梅丽丝以及紫清竹都不同,身上多了股桀骜不驯的野性,更加让人有征服感。

  她有着东方女性的美,樱桃小嘴儿,高鼻梁,眸如星月,黑发及腰,修长的美腿,圆润笔直。

  她就如同一朵盛开的雪莲。

  美丽冻人。

  可惜啊,这样一个美女居然是个聋子。

  他正准备回头找个树枝,与对方写字交流呢。

  “你……你好,请问你是……”

  江明月略显紧张的道,小心脏还在砰砰乱跳,十分有力。

  叶轩没说话,说了也白说,这个是个聋子。

  于是,他伸手在地上划拉起来。

  江明月一愣,他……他是个聋子,听不到我说话?

  天呐,怎么会这样,明明这么帅,这么完美啊,老天为什么让他是个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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