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七节 拗相公 中 01_新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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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水潭学生、印刷坊老板伙计、白水潭村民、国子监学员等近三百名人证的口供,记录了厚达数千页的案卷,终于审定白水潭之案。

  “……虽涉案白水潭十三学员在逃,不能到案,然由诸人口供,臣可知桑充国实为无罪,《白水潭学刊》刊录文章规则,是提举胄案虞部事石越所定,桑氏亦无可如何;且其人为人敦敏,性情温厚,轻财仗义,兼之学问出众,勤于校务,在白水潭学院颇受爱戴,邓绾轻率欲入其之罪,且轻用刑具,故激起大变。微臣以为按律桑充国当无罪释放。其余程颐孙觉,本是朝廷大臣,虽有失察纵容之罪,然大宋律法并无条例可按,臣以为加以训诫即可。段子介本非大罪,杖责即可。白水潭学院李治平以下十三学员,诋毁执政大臣,妄议朝政,事后又潜逃,渺视王法,按律可革去功名,交原籍看管。

  ……又白水潭学员张淳、袁景文以及国子监李旭等十七人,聚众叩阙,要挟朝廷,大不敬,虽情有可原,然国法所系,不能不问,臣以为皆可革过功名,交原籍看管……”

  赵顼一边看着陈绎的奏折,一边对文彦博问道:“文卿,你以为陈绎判得如何?”

  文彦博沉声说道:“陛下,臣以为陈绎判得太轻了。”

  “哦?”

  “聚众叩阙这件事情,臣以为当刺配三千里,以惩来者。”文彦博对于这些人没有好感。

  赵顼低头沉吟了一会,对一旁的冯京问道:“冯卿,你以为呢?”

  冯京微笑道:“微臣以为是判得太重。”

  “哦?”

  “白水潭十三人并非每个人的文章都是诋毁执政的,其中有一些人不过是议论古代政治得失而已。陈绎不能一一详按,固是太重。何况就此革去功名,是不给这些儒生自新之路,亦是重了一点。至于叩阙十七人,臣以为即是情有可原,陈绎判得便是适当。革去功名,于儒生来讲,已是很重的处罚了。”冯京对陈绎这一次的判案,还是比较能接受的。

  “叶状元,你在白水潭学院执过教鞭的,你以为如何?”赵顼笑着对因事入见的叶祖洽说道。

  叶沮洽自然不希望白水潭被整得太惨,否则自己不好做人,但是他生性玲珑,这时偷偷看见皇帝脸色甚是轻松,便小心的选择着词汇:“臣以为陈绎如此断案,亦是为朝廷存些体面。臣闻陛下累旨召王丞相视事,若欲王丞相复出,则白水潭案处置不可过重,亦不能过轻。处置过重,则失天下士子之望,士子因此敌视新法,反为不美;处置过轻,则王丞相威信全无,朝廷之令亦为人所轻。故一方面,当示天下以宽宏,一方面,当示天下以威重。陈绎所议,颇为恰当。其余细节,似不必深究。此案早一日审结,是朝廷之幸,天下之幸。”

  赵顼也正是这个心理,听叶祖洽说完,不禁哈哈大笑:“叶状元所说不错,就依陈绎所议吧。”

  定好白水潭之案,赵顼心情甚是畅快,便对冯京等人说道:“给你们看看这一份言事书。”便有太监把一份奏折递给冯京。

  冯京打开看时,只见上面写道:

  “臣御史某顿首言:

  ……

  《兑命》曰“念始终,典于学”。《书》曰“学古入官,议事以制”。故国有太学,郡有庠序,以备教育,诸公卿大夫百执事无不选之其门。可见学之大盛,系俊才选优,官僚择贤之根本也。官学而外,尚有私学之立,少则家熟,长则门院,亦备补适士官之途也,然私学之束,少于监导,致常有以洁掩垢,以悫覆奸者,而寻私解愤,枉议国纲,更不类枚举。臣闻京师郊外有私学白水潭书院,乃本朝之提举虞部胄案事石越所创。原官绅立学,本广开学风,阐弘治道,使天下人皆慕学向善,化民成俗矣。然越者,挟其官家之身,隐经去理,偏司淫巧,尽毁圣人师道也。夫古者师道,义理为重,经术次之,皆儒学根本,若熟习蹈器,经世为用,国之幸哉。嗟夫淫巧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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