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29章少年心事(上)_金丝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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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学以后,来艺术楼a区天台,有事。”

  纸条上的字迹十分娟秀,最后落款的名字对傅岑来说有些微的陌生。周围人声鼎沸,傅岑再次确认了一下纸条上那个名字——

  孟娴。

  傅岑是在十六岁那年和孟娴认识的。

  准确来说,是十六岁那年的夏末。

  傅岑的母亲颜萍在他十五岁时和丈夫离婚,然后迅速改嫁给了他的继父苏怀仁。

  苏怀仁在云港市任副市长,没费什么力气,就把成绩差到离谱的继子塞进了市重点的实验班。傅岑也从一个普通人家的孩子,一跃而起成了副市长的半个儿子,和苏家的一儿一女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

  入学第一天,孟娴以全校第一名的成绩上台做优秀新生演讲,傅岑就坐在他的位置上昏昏欲睡。开学几周,班里的同学大多数都混熟了,男生成群结队地打篮球,女生叁叁两两牵着手接水上厕所,傅岑连自己周围坐的都有谁还没分清楚。

  更别提孟娴。

  如果非要问起来,他可能模糊说得出一些自己对她的印象,譬如——“大考小考都是第一名的班长,人缘和脾气都很好,管理班级的能力也不错。”

  仅此而已了。

  成绩每每倒数、性格淡漠的傅岑在班里完全像个透明人一样,和挺受欢迎的好学生孟娴之间,几乎没有任何交集。

  他浑浑噩噩地在本不该属于自己的地方混着日子,混了半个学期以后,在某天收到了这张让人意想不到的纸条。

  彼时云港已经入秋,教室外比楼层还高的杨树叶片泛黄,空气中带着些干冷的味道。

  起风了。

  纸条被傅岑团成团随手扔进了桌斗里,他并没打算按照纸条上写的那样去找孟娴。这样类似的纸条,傅岑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收到——少年虽沉默寡言,性格也有些怪,但无论如何掩盖不了他清秀好看的眉眼,以及在这个年纪比起同龄人都出众许多的身高。

  虽然孟娴看起来不像是那种轻易就喜欢上谁的小女生,傅岑想——但他也还是没空赴约,因为他的猫丢了。

  已经丢了两天,能找的地方都找遍了——那是傅岑最后的“财富”,他孤身一人,只剩下那只猫陪着他。

  那是学校里的一只流浪猫,奶牛色,才五个月大。安静乖巧,经常出没在艺术楼附近。他每天都去喂它,有时也抱着它去琴房练琴。

  他虽然是没人要的,但他的猫不是。

  那天放学以后,他又仔仔细细地把学校的每个角落都找了,还是没找到——可能被保洁或保安撵出去了,也可能被哪个坏小孩儿掳走了。

  父母离婚的时候他没有难过;母亲带着他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家庭,在苏家被那父子叁人当成空气和随意讽刺的对象时他没有难过;母亲辱骂他是个不争气的拖油瓶时,他也没有难过。

  可是相依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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