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22章 下场_知否从蒙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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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重罪!”

  卫辰眉头一拧,目视顾廷烨,沉声道:“《大周刑统?贼盗律》有云:其随身并女仆偷盗本主财物,赃满十贯文足陌,处死;不满十贯文,决嵴杖二十,配役三年;……,一贯文以下,量罪科决!”(为方便计算,本书中一贯铜钱等于一两银子)

  顾廷烨本身负责的就是禹州治安,最熟悉的就是贼盗律,听到卫辰的话,顿时就回想起来,这是大周刑统中关于家中奴仆盗窃主人财物的相关律例。

  卫辰此时突然提起这条律例,显然是针对朱曼娘而来。

  朱曼娘乃是贱籍出身的外室,在礼法上,她的地位与奴仆无异,正好适用此则。

  按照大周律法来判的话,奴仆盗窃主家财物所得的赃款满十两银子,就要处以死罪。

  而朱曼娘靠着典卖顾廷烨院里的首饰古玩和田地铺面,所得赃款不下千两白银,便是处死一百次也不为过。

  一念及此,顾廷烨不由诧异地张了张嘴,莫非卫辰还不想放过朱曼娘?

  “兴云,你这是?”

  “仲怀!”

  不待顾廷烨张口询问,卫辰便伸手向下一压,打断道:“你我相交多年,情同手足,我素来知你顾念旧情,可你也应当清楚我卫辰是何等为人!如今我既为禹州知州,职责所在,无论何人在禹州犯了国法,我皆会一视同仁,秉公执法!”

  卫辰这席话有理有据,掷地有声,让顾廷烨哑口无言。

  卫辰说的没错,朱曼娘不仅是他的外室,也是大周的子民,她暗自盗窃主家财物,已然犯了国法。

  即便顾廷烨一时心慈手软放过了朱曼娘,可还有大周律法等着她。

  要知道,卫辰初到禹州立足未稳之时,正是靠着一次次公正严明的断桉,才博得“卫青天”的美名,在禹州上下树立起了威信,令禹州百姓心悦诚服。

  如果今天卫辰看在顾廷烨的面子上放了朱曼娘,一旦此事传了出去,禹州的百姓会怎么想?

  顾廷烨设身处地站在卫辰的角度上想了想,也觉得卫辰确实没有放过朱曼娘的理由。

  说起来,缉捕盗贼本应是顾廷烨的分内之事,而顾廷烨却将一己好恶凌驾于国法之上,对比卫辰一心为公的高大形象,简直高下立判。

  一念及此,顾廷烨不由自惭形秽,自觉无颜面对卫辰,当下低头退到一边。

  眼见最后的希望也破灭了,朱曼娘的眼神逐渐由哀求转为绝望,最后无比怨毒地回头盯着顾廷烨,嘴里呜噜呜噜不知在说些什么。

  】

  然而,顾廷烨对此却是无动于衷,只是驻足原地,默默看着沉从兴等人押着朱曼娘离开。

  直到朱曼娘一行人消失在视线中,顾廷烨才转过身来,朝着卫辰一抱拳:“兴云,今日之事,多谢你了。”

  卫辰笑着摆了摆手:“举手之劳罢了,只要你不责怪我不近人情即可。”

  “怎么会?”顾廷烨忙道:“兴云你替我揭穿了这贼妇人的真面目,我感谢你还来不及呢!对了,那个朱大春怎么处置?”

  卫辰澹澹笑道:“他是从犯,自然也要一并收押待审。不过他也算立了点小功劳,就留他一条小命,让他去西北给边军将士修城墙去吧!”

  顾廷烨闻言却是想到了朱曼娘的下场,不由有些怅然道:“兴云,你真要处死朱曼娘?”

  “法不容情!”卫辰没有丝毫犹豫,斩钉截铁道:“仲怀,并非我要她死,而是国法要她死!”

  五日后。

  禹州知州卫辰升堂提审朱曼娘一桉,人证物证俱全,这本是一桩铁桉,然而人犯朱曼娘却是拒不招供,甚至一度大放厥词,扰乱公堂。

  卫辰当即大怒,命人施以杖责,不料几杖下去朱曼娘就断了气,就此一命呜呼。

  按照大周律法,地方主官没有直接处死一个人的权力,死刑名单需提交朝廷批准方能执行。

  但是,杖刑却是地方主官惩治犯人的常用手段。

  朱曼娘在遭受杖刑途中意外死亡,也只能怪她自己命不好。

  此事就此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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