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五百二十六章粮仓3_农家大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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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决了,然后……“伸冤”去了。

  “伸冤”就是提审笨家伙,昨夜里没瞧清楚,今儿仔细一看,还是个毛孩子呢,十六七岁的模样,手脚都捆缚着,脸上也挂了彩,一只熊猫眼儿无限悲怆,还含着一泡儿泪,委屈的什么似的。

  印象中的场地也不一样,不应该是占山为王的贼寇,摆出队形大声呼喝“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吗?

  此刻一票彪形大汉反倒山贼似的,围着一个小孩儿欺负……

  林夫人刚才的兴奋劲儿一泻千里,懒洋洋坐下来,问道:“说说,你家是哪儿的?叫什么名儿?怎么没去念书?”

  就是这么不按常理出牌,昨夜里军卒审讯,那都是直问要点,比如“同伙有几个”,“想偷什么”,“想抢什么”,“窝点儿在哪儿”……

  问“盗贼”“怎么没去念书”,林夫人这也得算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

  主要还是前世的思想作怪,十几岁年龄的孩子,就应该被关在校园里老老实实啃书的嘛,谁家舍得放出来做“山贼”这一危险职业?

  笨家伙被问呆了,含着两泡儿泪直眨巴眼儿,林夫人又生了恻隐之心,缓了口气说:“你原原本本回答我的话,我给你吃早饭。”

  峰哥转过脸去,一票军卒垂下眼皮,自从跟了这位主子,见怪不怪人生常态,问啥都不稀奇好吧?

  不过,屋内这一安静下来,小山贼肚子里面的爆响就清晰多了,好家伙,如雷似鼓啊,“咕噜噜咕噜噜咕……”,连绵不绝。

  如果说昨夜里被暴揍一顿算是惩罚的话,那今儿个的丢丑就得叫做“灭顶之灾”,尤其是当着两个年轻女人的面儿,林夫人这会儿还没更换男装呢。

  笨家伙的自尊心被彻底击溃,一脸的生无可恋,问什么说什么。

  距离黄蜂镇百十里地有座“牛头山”,地势不险峻海拔也不高大,不成多大的气候,这群山贼便暂居在那里,头领“大当家”,也是个毛头小子,跟“应三儿”差不多年龄。

  “应三儿”就是被捆缚住的笨家伙了。

  “你们都这么点儿年纪?”林葱儿听得迷迷糊糊,十几岁就合起伙来占山为王,忒有“志气”了吧?比当年的林森森大小姐还剽悍还叛逆!

  可不就是叛逆吗?应三儿讲述的这个小山贼“大当家”,竟然出身高贵,很高贵……

  大当家姓王,跟京城金銮殿上那位屡屡跟林夫人做对互怼的王老大人,大有渊源。

  越是高门贵族越是隐私事儿多,算起来王大当家还是王大人的孙子辈儿,原本应该被接进京城吃香喝辣享受纨绔子弟的生活,只可惜亲爹连庶出也算不上,就是王老大人年轻的时候路过牛头山附近的望北城,住在望北城董县令的家里,主人家派了个小丫鬟侍候了一宿儿,留下的种儿。

  这事儿得算稀松平常,客人跟主人都转脸就忘了,小丫鬟照旧脚不沾地的干活儿,还被主妇随手配给了一个小厮,结果,新婚当夜差点儿小产,以后的日子就不和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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